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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税务登记申报
发布时间:2014-07-10

变更税务登记,是接受委托,根据税法的规定,财税服务机构代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,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,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服务活动。

 

一、变更税务登记的事项主要有:

 

1. 改变名称

2. 改变法人代表

3. 改变经济性质

4. 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
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

5. 改变生产、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

6. 增减注册资本

7. 改变隶属关系

8. 改变生产经营期限

9. 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

10. 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

 

二、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所需的资料

 

1. 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所需资料:

(1)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2)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;

(3)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(登记证正、副本和登记表等);

(4)其他相关资料;

2. 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所需资料:

(1)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;

(2)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(登记证正、副本和登记表等);

(3)其他有关资料。

 

温馨提示:税务登记申报办理的时限: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,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变更税务登记。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或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,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,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,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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